外國人士成立公司

台灣政府近年來為吸引各國資金投資以提昇台灣經濟,現階段不論是申請程序及審核時間皆已大符縮短,使得外國人士投資台灣更加便利。

本所會計師對於外國人士來台灣投資成立法人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外國人士在台灣工作證及居留證(ARC)申請、外國人士在台灣個人稅申報及外國人士台灣投資代理人、薪資發放管理等均能提供優質服務,並依客戶條件提供最佳化投資架構之建議。

公司登記流程
1、名稱預查

可以先想2~3個公司設立名稱,並進入公司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網頁,確認公司名稱是否已有人使用。

2、申請投資核准及資金到位審批

外國人士來台投資需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MOEAIC)申請核准,並在匯入投資款後進行資金到位審定。

3、資金到位,會計師簽證驗資

申請完存款餘額證明,便可進行驗資,簽核出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證明公司資本的真實性。

4、公司登記,取得統一編號

成立勞保/勞退/健保投保單位及初次投保、工作規則核備、進出口英文名稱預查、進出口廠商登記、記帳、報稅等。

5、國稅局營業登記,取得稅籍編號及請領發票

到國稅局申請買發票憑證,拿到核准函之後憑核准函去國稅局便可購買發票。

投資型態差異分析

依在台灣投資型態,可分成法人公司(母、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其間差異簡述如下:

法人公司
(母、子公司)
分公司 辦事處
適合對象
  • 在台灣成立具法人身份公司,可從事營業活動及投資獲利。
  • 可在台灣投資股市、不動產。
  • 可從事營業活動。
  • 以節稅為目的之中小型企業。
不在台從事營業行為開立發票而只成立投保單位。
法人資格
營業資格
進出口資格
最低資本額 不限(但需從境外匯入) 不限(但需從境外匯入)
投保單位成立
營業稅稅率 5% 5%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20% 20%
未分配盈餘稅率
  • 盈餘於隔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 未分配盈餘需加徵5%稅款。
應備文件
  • 自然人(護照)或法人(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代理人授權書(需認證)。
  • 國外匯入資金證明文件(匯入匯款通知書及買匯水單)(辦事處不用)。
  • 租賃契約及房屋稅單影本。
  • 登記大小章及發票章。
所需時間
  • 法人公司:3~4週。
  • 分公司:4~5週。
  • 辦事處:2~3週。
工作證及居留證申請
  • 外國人士在台灣工作及加入健保勞保等需申請外國人士工作證及居留證(ARC),申請種類及資格如下表:
  • 外國人士投資台灣公司20萬美金以上,亦可申請外國人居留證(ARC)。
經理人 專業人員
設立未滿1年
  • 外資占資本額1/3以上
  • 資本額或營運資金50萬以上
資本額500萬以上
設立滿1年以上
  • 外資占資本額1/3以上
  • 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之營業額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或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50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達美金20萬元以上。
前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1000萬以上
員工資格及最低薪資 國外學校:
  • 碩士免工作經驗,學士2年以上工作經驗
  • 最低薪資47,971
國內學校:
  • 應屆免工作經驗
  • 最低薪資37,619